2月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了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产科主任赵扬玉和北京儿童医院急诊科主任王荃,围绕“孕产妇和儿童疫情防控”的主题回答记者提问。
Q1:疫情下孕妇是否要定期产检?能否保证正常诊疗,在诊疗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 28周以上妊娠晚期及高危(高龄或有妊娠合并症等)孕妇,要听从医生建议,严格规律产检。
●??孕早、中期孕妇,没有合并症或并发症,可以在医生的建议下,适当地延长到医院产检的时间。

关于防控
●??必须到医院进行产检的孕妇及家属,必须戴口罩。
●??如果孕妇有发热的情况,建议直接先到发热门诊就诊,然后根据检查的结果,再进行后续一系列的检查建议。
●??孕妇在没有洗手的前提下不要去触摸口、眼、鼻,离开医院要尽早清洗双手。
备注:孕妇到医院时一定要配合医院进行体温筛查,包括流行病学筛查等等。孕妇要听从医院的建议,比如现在医院会采取分散孕妇的措施,包括分时段就诊,避免过多孕妇集中在一起,这样可以减少孕妇在医院等候的时间或者就诊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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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在这次疫情中,已经确诊的孕产妇能否得到专门的医疗服务和肺炎治疗?
孕产妇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群体,即便是暂时没有发生并发症,没有发生合并症的正常的孕产妇,随着孕周的增加,可能也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危险。
①28周以后的孕晚期的孕产妇,一定按照医生的建议到医疗机构就诊。
②对于疑似和确诊的孕产妇,应当到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集中救治。
③各地也正在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指定一些具备产科、新生儿科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为孕产妇提供疾病诊治和安全助产服务,来共同保障母婴安全。

Q3:妊娠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治疗对胎儿是否会有影响?如果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为阳性,是否可以继续妊娠,会不会传染给胎儿?
对于已经确诊的孕妇
治疗前提:是以孕产妇的生命作为首位的,首先要考虑孕产妇的救治,这是最重要的。
用药:目前大多数抗病毒药物在妊娠期用药是相对安全的,但是由于妊娠期用药相对比较复杂,而且有时候在治疗过程中不是一种药,可能联合很多药在一起应用,所以药物之间的不良反应还是需要关注。因此,一定要严格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大家不要盲目的采用其他的方式治疗。

对胎儿影响:从目前的数字来看,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数据来证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没有母胎传播的风险。会综合病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孕周、疾病严重程度,必要时需要和产科在内的医生,包括传染病的医生,重症ICU的医生,包括新生儿科的医生共同讨论,到底是继续妊娠还是终止妊娠,最主要的考虑的点是在孕妇,要保证孕妇的安全为前提,这是最重要的。
备注:只要妊娠早期的发热,持续的高热,或者是持续时间比较长的高热,病毒对早孕期的胚胎组织还是有一定危害的,还是需要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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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妈妈平时也应该多关注自身情况,定时测量体温,使用电子体温计相对于水银体温计来说,会更加安全。
Q4:马上要分娩的孕妇在什么情况下必须要到医院?平时在家如何做监测?
常规产检频次及内容
①怀孕后到28周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间隔4周到医院检查一次即可。
②28周到36周,间隔2周检查一次。
③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
④检查项目包括:常规的情况是血压、心率,包括体重、胎心,还有尿常规等等,36周以后每周都要做胎心监护,还要根据不同的孕周,医生会建议她做超声检查等等,这是需要检查的间隔时间和周期。

特殊时期的家庭监测
①孕早期已确定宫内妊娠,无特殊情况可在家休息,下一次产检根据医生约定时间,如11-14周超声做NT检查。
②28周以上需要监测的主要是胎动,包括宫缩频率等。另外是体重的增长情况,比如每周体重增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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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及时到医院就诊
①出现胎动异常,比如出现不规律的宫缩
②阴道出血或流液
③血压>140/90
④一些自觉的症状:头晕、眼花等等
孕妇就医过程中还是要做一些必要的防护,如戴口罩等。

Q5:已经入院待产的孕产妇,医院会采取哪些特别措施避免院内感染?入院的孕妇自己要注意哪些防护?
医院措施
排查:孕妇到医院就医或已入院,有发热、咳嗽或有感染人的基础病史,医院按要求进行排查。
隔离:高度疑似病例,原则是需要就地隔离,一定要安排在一个隔离的房间,进行一系列的防控措施,避免交叉感染。
诊断:根据病情的情况,必要时会组织多学科医生对病情分析,若已确诊,会用专用车辆转诊到定点医院。各家医院都有指定的一系列防控措施,关于疑似或确诊人员,医院也已经有比较成熟的管理了。
孕妇自我防护
即使住在医院,孕妇的自我防护也很重要,比如戴口罩,洗手,不要乱摸;同时避免过多家属探视。
自我防控加上医院的防控措施,孕产妇在医院还是能保障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