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月24日),北京市科委双新处发布了《关于北京市2016年第四批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决定:持有2016年8月26日配置的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的消费者,可在2017年4月26日之前办理车辆购置税及机动车登记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如下:

编辑点评:
前不久,由于受到新能源目录等相关政策影响,导致北京地区部分新能源车型无法正常上牌。届时也引起了热议,许多准车主都怕自己手里的指标由于无法正常购车导致失效。此次,政府出台规定缓解了指标失效恐慌。
准车主可在2017年4月26日之前,持有2016年第四批新能源指标的消费者仍可办理车辆购置税及机动车登记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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