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作为清朝的创业之主,是康雍乾盛世的奠基人,清朝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康熙自幼丧父(一说顺治出家),少年登基,凭借自己的能力,一步一步杀鳌拜、诛吴三桂、收台湾、平准噶尔,确立了自己的权威。就是放在中国几千年历史上看,康熙也是难得一遇的明君。

康熙五十一年的时候,由于仍有大批“反清复明”分子存在,为了争取百姓对清政权的支持,康熙下令以当年的人口数为基准,确定一个人头税的税额,未来新增的人口不再征收税赋(“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永不加赋”意思是说,如果一个家庭本身只有一个壮丁,现在再增添一个的话,新增的壮丁就不用再缴纳人头税。这本是有利于民的举措,由于新增人口不加税赋,清朝人口开始剧烈增长,到乾隆年间全国人口已经是康熙朝的十倍,同时这项措施确实起到了瓦解反清复明力量的作用。
但是,如果一个家庭壮丁减少了的话,就需要摊派到其他家庭头上,而如何进行摊派,则由当地官员决定,这就给官员寻租腐败提供了空间。

另一方面,人口剧增之下,地方的财政支出必然增加,但财政收入却固定不变,于是官员们在固定的税赋之外,还以各种名义征收费用截留地方,对中央则称是运输过程中的损耗。这又给地方官僚腐败提供了土壤。
到雍正一朝时,情况更为严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雍正在不能违背“祖训”,又要兼顾地方的情况下,将人头税并入了土地税之中,同时将官员征收的税费合法化,称为“摊丁入亩”和“火耗归公”,将合法化的这些民脂民膏作为官员的“养廉银”。

这种做法看似解决了问题,然而,事实证明那个时候所谓“高薪养廉”只是一个笑话,地方官员的灰色收入合法化后,只会再去寻找新的灰色收入,结果老百姓的税赋只是暂时减轻,随着各种名目的税费并入土地税,人们的负担反而越来越高。
同时,清政府从老百姓身上征收的税只有一小部分上缴中央,很大部分都留在了地方政府手上。以至于清末甲午战争之时,清政府一年的财政收入只有6000万两白银,是日本的2倍,而当时中国人口已有日本的6倍之多。这给清政府造成了两大祸患,一方面是中央财政本就赤字,还要拨出一大部分给慈禧修园子,军费支出几乎为零;另一方面是地方势力日益膨胀,形成了“尾大不掉”,中央难以指挥地方的情形。清朝末年清政府腐化没落,皆出于此。

笔者认为,康熙“永不加赋”本来是一个与民休息、提升国力的好举措,但最后造成了不良后果,错就错在这个“永”字上。有句号说得好,一代人只能做一代人的事情,将符合当时社会情况的举措强加在子孙后代身上,可能与自己的初衷南辕北辙。
如果康熙有大智慧,完全可以规定坚持不加赋税100年不动摇,也可以取得同样的效果,而且后人还能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改革。而康熙用“永不加赋”这样的词汇,自己是得到了百姓称赞,却使后来的清朝皇帝们处处掣肘,即便已经不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也不敢违背“圣祖皇帝的祖训”而推行改革。同时地方官员们对此阳奉阴违,最终反而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