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代的茅台酒,由于经过了那些特殊的时期,而披上了很多“红色”的烙印。
1960年代初,茅台酒在经历了短暂的质量下降后又迅速反弹,在1963年轻工业部举办的第二届全国名酒评选中再获殊荣,获得中国名酒称号。

1966年,贵州省茅台酒厂革委会成立,做出了两项影响茅台酒包装的决定。
一是将内销的茅台酒更换了背标的文字:“茅台酒是贵州名酒,产于贵州省仁怀县茅台镇,已有二百余年的悠久历史。解放后在领导下,开展三大革命运动,不断地总结传统经验,改进技术,提高质量。具有醇和浓郁、特殊芳香,味长回甜之独特风格。”这个背标一直用到1982年。这种茅台酒被人们形象地称为“三大革命”。
二是将茅台酒原出口商标“飞天牌”,被认为有“四旧”嫌疑而决定停用。取而代之的是“葵花牌”。1967年“贵州省茅台酒厂革命委员会”宣布“葵花牌”正式启用,1973年中国粮油进出口公司下文通知将外销茅台由“葵花牌”恢复为“飞天牌”,1974年“葵花”全面换标,算来用了7年。
不独是茅台酒,在那个年代很多名酒都很“红”。比如汾酒被改成“四新牌”、泸州老窖变成了“工农牌”、董酒是“红城牌”、五粮液被改为“长江大桥牌”、习水大曲变为“红卫牌”等等。
1966年,贵州清镇玻璃厂为茅台酒厂试制乳白色玻璃瓶获得了成功。这种酒瓶美观大气,不渗漏,还能有效防止紫外线,性价比很高。随后几年,几经改进后,这种酒瓶被广泛采用替代了易碎易渗漏的土陶瓶和成本较高的白瓷瓶,并沿用至今。这对于茅台酒的包装来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1960年-1969年茅台酒的产量
年份 产量(吨)
1960 912
1961 347
1962 363
1963 325
1964 222
1965 247
1966 312
1967 321
1968 338
1969 355